第A08版:看无锡

见店铺空置

他径自搬入做生意

  看到街边门面空置着,就径自将自己的货搬进去做起了生意,遇到门面主人要求其搬离时,反而还要求赔偿装修损失,这是什么神奇的操作?记者昨日从新吴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一起占用他人店铺的“离奇”案件。

  案子的当事人老黄是做水泥、黄沙生意的,没有门面的他就在街角路边放块纸板,上面用红笔写上“供应水泥、黄沙,号码:XXXXXXXXX”。有时货来了,就随意往角落里一堆,用塑料布挡住。后来的一天,天气骤变下起了大雨,老黄摆放在外的一堆水泥可就遭了殃。就在他急得团团转的时候,他想起来梅村一小区楼下商铺区空置的店面较多,长期没人管理,而且也没有上锁。于是他“灵机一动”,开着拖拉机拉着几十包水泥就进驻了一间门面里。

  据了解,这间门面很是宽敞,大约有400多平米,而正如老黄所料,他的水泥在这里堆放了好多天也没有人来管过,这也让他有了别样的心思:他又特意置办了一块大招牌“老黄建材门市部”,经营范围涵盖水泥、黄沙、砖头、石子等。这一下,老黄的生意看上去正规多了。

  就这样,老黄在这边的店铺中安安稳稳地做了几个月的生意,直到店铺的开发商找上老黄,要求他立即搬离。而长时间使用店铺,老黄似乎将自己当成了店铺的主人,反而表示店铺反正空着,凭什么“你让我走就走”?此外,老黄还表示自己给店铺安了门、上了锁,即使要搬走,开发商也需要将这部分损失赔偿给自己。双方由此产生了矛盾,协商无果下开发商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黄赔偿租金损失20余万元。

  法官告诉记者,这间案子看着离奇,但事实经过比较清楚,于是开庭前他们组织了双方调解,但是作为被告的老黄态度反倒十分坚决,他对开发商要求自己搬离并赔偿损失的诉请很是不解,也坚决拒绝搬离。没办法,法院只能安排庭审。通过开庭审理,法官对侵权事实及损失构成进行审查、经过庭审及法官的释法明理,老黄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答应会立刻搬出占用的店铺。另外考虑到老黄实际并无太多的销售收入,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老黄立即搬离了占用的商铺,取得了开发商的谅解,并给予3万元的赔偿。

  法官介绍,空置房屋的业主,要锁好门窗,必要时定期巡查,以防被他人非法占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更要提醒,非法侵害他人物权,不仅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