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6月1日向江苏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宋秀岩通报督察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政隆作表态发言,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市领导杜小刚、赵建军、项雪龙、朱爱勋等在无锡分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江苏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突出位置,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
江苏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41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034件,责令整改1388家,立案处罚1141家,立案侦查6件,约谈82人,问责13人。
督察指出,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相比,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些领域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认识不深,治污攻坚定力不够、韧劲不足。“两高”项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大运河生态保护力度还不够。
二是长江大保护和太湖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沿江城市生活污水下河入江问题较为突出。少数企业非法排污入江。太湖蓝藻水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重点行业整治有差距。督察还发现,太湖沿湖区域违规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仍较突出。海洋生态破坏现象依然存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四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有短板。(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