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惠山政法系统日前在全市率先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惠山区人民法院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签署了《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经营异常企业退出市场渠道,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经营异常企业,是指没有及时报告年度报告、注册地变更,又或是吊销未注销的经营异常企业,“经营异常企业既挤占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又制约了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此外,企业主动办理注销意愿不强、注销环节繁杂等因素,也阻碍了经营异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惠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企业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时,行政主管机关通过公益清算程序,打破了以往由股东或者债权人申请清算案件的传统路径和市场退出壁垒。
根据这项机制,惠山法院、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发挥各自的法律优势和专业优势,探索构建“双向筛选”工作模式,一旦发现符合经营异常条件的企业,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申请人向区法院提请强制清算,区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后,企业清算组或管理人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只需提交相关文件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无需经过注销公告程序,“可以说,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建立,大大简化了行政审批部门处理异常企业注销审批的流程。”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