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出国“赚大钱”?做梦!

偷越国境终获刑

  (资料图)

  本报讯(晚报记者 甄泽) 跟着朋友偷越国境出国“赚大钱”,没想到对方是诈骗组织成员,想回国没有护照,又偷渡回国,最终被抓获。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事情要从2020年6月说起,当时严某待业在家,他的发小邱某(已判刑)得知后建议严某跟着自己去境外,并表示那边赚钱快,“一个月能赚好几万”。严某一听,顿时来了兴趣,不过严某还很是理智,表示自己不做违法的事情。邱某则再三保证“你跟着我,肯定没事的”,但是具体做什么事,邱某依然神神秘秘,不肯开口。虽然还有疑惑,但为了挣钱,以及出于对邱某的信任,严某还是决定跟邱某去一趟国外。

  很快,严某带着护照和一些存款,跟着邱某先来到云南。到了云南,邱某让严某先玩一阵子,同时等几个一起去打工的朋友。就这样足足等了一个月,邱某和一些所谓的“朋友”会合,出发前往境外。严某把护照交给邱某办理出境手续,邱某却告诉他因为疫情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出去,只能“偷偷出去”。就这样,严某稀里糊涂地跟着邱某等人,一路翻山越岭,偷越国境来到了境外某国。

  来到国外,严某才发现情况跟想象中的“赚大钱”相去甚远。邱某把严某介绍给当地的一位“老板”陈某当助手,但却并未告知陈某的具体身份。事实上,陈某是从事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的一名组织者,邱某也是某诈骗组织的一员,而严某因为事先声称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邱某就一直把他“蒙在鼓里”,只让他干开车跑腿买日用品的琐碎事情。由于迟迟没有赚到“大钱”,严某和邱某也闹掰了。严某觉得一个人在国外待着不踏实,想回国,但是护照还在邱某手上,没有办法回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严某看到一则小广告,称可以帮助偷渡回国,严某就联系了对方,交纳了一万四千元后,根据对方组织的路线偷越国境回到云南,再用身上仅剩的钱坐飞机回了家。不久后,严某就被公安部门抓获。

  惠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与他人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属共同犯罪。鉴于严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认罚,可以予以从宽处理,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严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表示,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关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每位公民都必须遵守国(边)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偷越国(边)境行为危害巨大,到国外后没有合法的身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自身的安全难以保障,还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更不可轻信所谓“境外工作赚大钱”的说辞,这很可能是犯罪分子挖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