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数据时代,快递面单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案件时有发生且相当隐蔽。记者昨天从锡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对两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嫌疑人提起了公诉。嫌疑人利用虚拟币进行交易,使个人信息泄露再披上了一层“隐形衣”。
吴某原先是一名快递员,每天忙于收发快递,觉得自己干的都是辛苦活,挣得却不多。偶然一次机会,他在网上看到有人收购快递信息,正不知如何“创收”的他便添加对方为好友。根据网络上的“指导”,吴某每次收取快递或投递快递时,都会偷偷用手机拍下快递面单,攒了几天后凑足一定数量卖出。不久,他发现自己的上线是个多道贩子,给出的价格太低。为了获取更高利润,他联系到比自己擅长网络的老乡吴某某,请他帮忙寻找开价高的买家,两人一拍即合。从2021年11月起,吴某某利用通讯软件加入某聊天群,向买家出售吴某收集的面单信息,所得钱款两人按比例分成。
为了逃避打击,吴某和吴某某交易时费尽心机掩盖。销售面单信息时,吴某某又与买家协商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结算。每次结算均由买家将交易额折算成虚拟币转到吴某某虚拟钱包地址,之后吴某某再将虚拟币卖给他人后进行提现。短短1个月时间,吴某就向吴某某发送了上万张快递面单。他们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但不久就被网安部门追踪抓获。
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吴某每次拍摄、打包上传千余张快递面单。不同种类的快递面单信息售价不同,能卖出高价的母婴、家纺等信息,每条售价可达三四元。由于上传面单数量大,偶尔会夹杂着各类的快递信息,未经分类的信息通常被称为“杂料”,平均售价每张1元左右。为增加收入,吴某知道售卖的价格规律后,每次都尽量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整理打包。据了解,匿名化联络及虚拟币“去中心化”交易的特点是此案办理的一个难点。在接受讯问时,吴某某一度辩解称交易不是他做的,“我收到的钱是用来炒币的”。对此检察官围绕虚拟交易案件中“数据”“账户”与实际犯罪嫌疑人一一对应这个关键,逐一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明确非法用途涉及的证据。从细节处入手审查,确认吴某某从未有过炒币记录,而且与下线之间确实存在面单交易,最终用证据确定吴某某线上线下身份的同一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