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迎酷暑、战高温

这份关爱你收到了吗?

  进入7月以来,无锡像开启了“烧烤”模式,高温天气持续在线。但酷热没有击退无锡人的工作热情,在街头巷尾仍旧能看到不少户外工作者,迎酷暑,战高温。高温天气下,劳动者需要更多的关心关爱,其中有一项法定的权益——高温津贴,每到夏季总能引发热议。有的劳动者觉得自己应享未享,那么,这项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没有领取到又该如何维权呢?

  现状:有人领到了,有人“看得见吃不着”

  “去年听说夏季有高温津贴,我们就跟老板反映了,今年这项补贴被写入了公司福利中”,在锡城一家环评公司工作的小薛告诉记者,因为外出时间和频率不固定,以前公司并不会发放高温津贴。但是小薛和同事认为,他们工作中经常要去企业排查、下车间,忙的时候一周有三天都在外面跑,是名副其实的户外工作者,完全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要求。在员工的集体反映下,公司今年规定,对于高温天需要长时间工作的员工,将视工作情况发放高温津贴。但没有具体的细则,如发放标准是多少、条件是什么,因此,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夏天自己能够领到多少补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收到过这笔钱,属于‘看得见吃不着’,不知道后面会不会给我们发”,小薛感慨。

  昨天上午,外卖小哥小余一上线就惊喜地发现,平台出了高温津贴政策,把握住本月最后的11天,他就可以多挣308元。“去年我弟弟在无锡跑外卖,只要每天完成50单,三个高温月,扣完税可以比平时多赚2800多元。”对于高温津贴,小余是奔着最高额去的。他告诉记者,根据平台规定,从7月21日到本月底,有效出勤9、10、11天,订单超过380、500、670单,可以分别获得108、208、308元的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更像是一种激励政策,最高额补贴要求相对比较高,但是我只要保持住当前的送单状态,应该没问题”,对于冲击最高补贴的目标,小余十分有信心。

  记者还随机询问了一些户外工作者,有环卫工表示自己领取到了高温津贴,每月300元,连续发放四个月。而建筑工人则大多没领取过高温津贴。日日在外奔走的快递小哥情况比较参差,有的快递员表示往年的高温费有固定的金额,今年开始调整成按出勤频率发放,有的快递员则是从业以来,就没拿到过高温津贴。采访中,大部分劳动者都知道高温津贴,但对于公司是否发放“看得比较淡”,对于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发放更是不太了解。

  政策:高温津贴怎么算?

  高温津贴是否是一项可有可无的福利?又有哪些领取条件呢?据了解,按照江苏省人社厅的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高温津贴的计算上,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和支付办法。如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此外,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维权: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的权益

  “高温津贴既是一份关爱,更是一份法律规定的权益”,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强调,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也不得抵充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这项权益施行已有多年,经过各方面的宣传,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比较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比较强”。该负责人透露,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后续也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也要习惯于留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以向所在单位工会、调解组织申请依法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晚报记者 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