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经办时间如何调整?
答:2021年5月起,各参保单位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7日至1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无法办理参保停保、基数上调等业务,市社保中心于此期间进行当月应缴社保费核定;11日起,可以缴纳当月社保费。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4日间的工作日。
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29日间的工作日,若当月无29日的,业务受理时间为11日至28日间的工作日。
失业保险各项待遇业务、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