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规则是什么?
答: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文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其中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用人单位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完成了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后,是否还需要在医保系统里再申报一次?
答:各用人单位为参保职工申报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缴费工资基数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同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