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老人到店,每天有鸡蛋送,还有高科技治疗仪免费体验……推出如此服务的,不是爱心慈善机构,而是一家医疗器械门店。真有这等好事吗?
昨天,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这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我们来看看这家店的“庐山真面目”。
每天送鸡蛋、免费体验治疗仪
被“安利”的“爱老店”藏猫腻
江阴市双牌小区是动迁安置房小区,老年居民较多,涉老产品经营店在小区周边较为常见。前段时间,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区周边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开展检查。
当日行动临近尾声时,有围观老年人向执法人员“安利”了一家“爱老店”,“那边有一家店对老年人特别好,每天有鸡蛋送,还让免费体验高科技治疗仪呢。”
凭着办案经验,执法人员怀疑该店可能另有猫腻。在老人的指引下,执法人员前往该店一探究竟。
这是一家沿街店铺,由前台和一间“体验室”组成。体验室内摆放了9台治疗仪,店员正使用仪器帮老人“治疗”,还有多名老人排队等待体验。
该店墙上张贴有5张展示板,分别为产品展示牌、荣誉榜、告知牌等。产品展示牌上有“健康防老”等字样,以及高压电位治疗仪、电解水机等产品的图片、价格等信息,其中,高压电位治疗仪是“明星商品”,售价29980元;“荣誉榜”上密密麻麻写满了200多个名字,部分名字旁边贴有1—10颗不等的“爱心”;告知牌中,有“本产品属于非药物疗法,不包治百病、不夸大、不宣传,重症患者请到医院就诊”以及“欢迎主管部门监督”等内容。
乍一看,这是一家规范门店。然而,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实则不然。
“爱老价”高出进购价近三倍
店内人员无一有医学专业资质
经现场检查,该店是某医疗器械公司的体验门店,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店内接待的都是中老年消费者。经营模式为,通过赠送鸡蛋、熟人介绍等方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入店免费体验医疗器械,介绍人每介绍一人,就会得到一颗“爱心”。
该店负责人称,店内的医疗器械仅仅是展示、供中老年人体验之用,该店只服务、不销售。“产品展示板”上的价格是总公司为老年人推出的“爱老价”。如果有人想购买,需要在店内填写《购机申请单》,该店负责接收现金和安装服务,总公司负责销售、收款、发货。
经进一步检查,该店没有任何产品的进、销记录。其所属的总公司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店内产品均由总公司采购,从相关进货凭据来看,店内的高压电位治疗仪,进购价为7800元,与店内公示的“爱老价”相差2.8倍。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发现,店内两项行为存在问题——首先,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需要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但店内人员无一人有医疗专业知识及相关资质;其次,店内的治疗仪均为医疗器械,根据相关法规,店内的产品展示牌属于医疗器械广告形式,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上述展示广告在发布前未经有关部门审查。
欢迎监督?案发后随即搬离
连锁门店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为进一步核实门店是否存在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等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店周边小区开展走访调查,初步确定,辖区内有两名消费者曾购买该款高压电位治疗仪。当执法人员向他们核实相关情况时,两名老人的购买流程与该店负责人所述基本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名老人说起购机过程仍觉得“稀里糊涂”。该老人前期到店体验几次后,未提出购买意向,治疗仪突然被人送到了家,试用一个月后,有销售人员上门收款。考虑到已经使用、也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老人就付现金买了下来,但没有拿到任何收据凭证。
从综合检查掌握的证据来看,该店的行为违反《广告法》规定,属于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店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前“欢迎监管部门监督”的底气十足表现不同,案发后,该店随即闭店,迁至他处。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通过调查发现,该门店所属的总部公司在江阴有多家分店,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该局已将这些门店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同时,将该店涉嫌无证从事医疗活动相关线索移交当地卫健部门。
消费提示
盲目体验医疗器械存风险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与协调处负责人表示,涉医疗器械类的不法经营者主要是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和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打着“健康讲座”“免费体验”“免费体检”等幌子,夸大产品功效,高价向老年人推销医疗器械。
“与其他涉老产品不同的是,医疗器械类产品,需要在专业人员指导、操作下使用,否则,会给使用者带来一定风险,但实际上,很多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者或销售人员自身并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应谨慎参加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活动。如感觉身体有不适,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尽量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医疗器械。确需购买医疗器械的,请提前向专业医生咨询,并根据医生意见,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正规商家,选购适合自身需求,且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齐全的医疗器械,切勿轻信商家的宣传。如涉及大额消费,务必保持理性,提前与家人商量,购买过程中,注意向商家索要并妥善保管购买凭证,以便日后维权之需。
法条链接
发布这几类广告须经审核
根据《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违反该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晚报记者 刘娟/文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