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7月下旬,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家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拌黄瓜等凉菜被处罚。一份处罚文书显示,某餐馆卖的“拍黄瓜”,货值15元。鉴于在案发后积极整改,拟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从轻处罚5000元。“拍黄瓜”为何会被处罚?据监管部门表示,因为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若一开始餐饮企业没有增加该项目,可以在制售凉菜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 (来源:新安晚报)
网友评论
@百搭:这黄瓜,也不是想拍就拍的了。
@.Jarvis:虽然听起来有点奇怪,但是没有许可是事实。
@寧静致遠: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我想知道有多少餐饮店达到标准?!
@雨桑在此:冷食类许可的办理条件更严格、更繁琐,不是随便一个饭店都能达到标准的,所以很多饭店只办个最基础的资格证,然后铤而走险卖凉菜。
@Sherry:建议办理工商执照环节就要讲清楚,特别是小个体户,去哪里知道这些?
小编说两句
这宗案件或许颠覆了不少网友对处罚的朴素认知:赚了15元却被罚了5000元,并且已是在柔性执法下。从法律上看,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商家被罚5000元似乎并不冤。几年前也曾有类似的案例。说奇也不奇,管理部门是照章行事。规定也不奇葩,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小本经营不易,监管部门不妨多做些事前的服务提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