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有何变化?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印花税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缴纳。《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3、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4、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将于2022年8月1日至8月18日在无锡市切换上线。自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9:00起,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5、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期间,哪些医保业务暂停办理?
答:(1)医保公共征缴业务。2022年7月31日17:00至8月18日8:00,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开户及变更业务。
2022年8月5日16:00至8月18日8:00,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业务。无锡医保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灵锡APP等)及自助服务一体机暂停办理医保参保征缴业务。
(2)医保缴费业务。2022年7月31日17:00至8月18日8:00,各级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6、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期间,哪些业务可以正常办理?
答: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业务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