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焦点新闻

老人去世后留下三份遗嘱 法院却认定无效,这是咋回事

  (视觉中国)  焦点新闻

  (视觉中国)

  老父亲去世后,三名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起了争议,打起了官司。在法庭上,女儿一口气拿出了三份父亲的遗嘱。不过令人的惊讶的是,法院最终认定这三份遗嘱均为无效,这又是怎么回事?近日,记者从锡山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案 情

  老人去世,留下三份遗嘱

  单父与单母育有单甲、单乙、单丙三名子女,后单母与单父分别于2002年和2019年去世。之后,三名子女为老人的遗产继承问题闹上了法庭,而在法庭上,女儿单乙一共拿出了3份遗嘱来。

  第一份遗嘱为单父所立,由女儿单乙代笔,遗嘱称为补偿单乙将大约10万元钱交由单乙,其中这笔钱产生的利息给身体不好的单父治病,这份遗嘱上有单父的签名和捺印,这份遗嘱的时间为2016年3月。

  第二份遗嘱其实是一份笔录,由单父所在村的村委工作人员王某记录,是单乙向村委求助时,由王某记下的一份询问笔录,笔录记载一万元存折由单甲、单丙继承,且两人各继承两间房,13万元其他钱财由单乙继承。在这份笔录上有单乙和王某的签名、单父的捺印,不过没有注明时间。

  第三份遗嘱是2018年时王某代为打印的,关于财产分配为单甲、单丙各继承两间房,单乙继承13万元存款,此外,单父的工资卡交由单乙保管,由单乙负责单父的日常开销,多余的工资给单乙,如果不足则由单乙补上,自己身故后的抚恤金、存折由负责操办后事的子女平分。这份遗嘱上有单父的签名和捺印,不过同样没有注明日期。

  审 理

  三份遗嘱均无效

  对比这三份遗嘱不难看出,虽然有些许出入,但主要围绕的是单父生前交给单乙的13万元存款。这笔钱到底属于赠予还是单父的遗产,三份遗嘱到底应该以哪一份为准?锡山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亦华介绍,这也是案件审理时的焦点,而最终法院认为三份遗嘱都无效。

  王亦华解释说,其中第一份遗嘱订立时只有单父与单乙两人,旁边没有其他见证人见证,这在形式上就缺乏了有效要件,属于无效。第二份笔录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王某是见证并签字的人,但是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要有两位才行。

  第三份遗嘱较为特殊,是一份打印遗嘱,打印遗嘱是《民法典》实施后才新增的遗嘱形式,因此立案审理时,法院将其作为代书遗嘱处理,就跟之前两份遗嘱一样,代书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签字,其中一人必须为代书人,因此这份遗嘱最终也被视为无效。

  此外,王亦华特别提到,根据王某反映,这份打印遗嘱其实是由单乙口述的,单父当时精神不佳,只是在旁点头,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话:“这样的动作,对于单父当时是否有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实际上是存疑的。因此,这最后一份遗嘱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所以法院最后认定,单乙在本案中提供的三份遗嘱都是无效的。”

  在三份遗嘱被认定无效后,单父交给单乙的13万元存款便没有了有效遗嘱可以依照,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将这13万元同单父的其他遗产一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三名继承人共同继承。

  释 疑

  遗嘱形式为何要进行严格规范?

  “遗嘱难道不应该是立的人怎么说就怎么做吗?为什么要这么多规定?”采访过程中,有市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而实践中,不少遗嘱都因为形式问题最终被判无效。王亦华介绍,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的财产,遗嘱就是被继承人意思自治的一种表现形式:“与合同相比,遗嘱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对形式的严格规范上,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有效。”

  王亦华介绍,《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的设立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与原《继承法》相比,《民法典》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形式。其中,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面签名,注明年月日。王亦华说,在司法实践中,还要准确把握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含义:“因为打印遗嘱制作过程和形式具有特殊性,遗嘱制作过程既包括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也包括利用打印机将此份遗嘱打印出来。因此,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制作的全过程进行见证。此外,若打印遗嘱有多份的,以防遗嘱被篡改,遗嘱人和见证人就需要在每一页上面签名并注明日期。”

  (晚报记者 甄泽)

  多了解一点

  村委会设立的遗嘱并非当然有效

  记者发现,这三份遗嘱中有两份是在村委会立下的,为何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王亦华也对此作了解释,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立遗嘱并非村委会的职责,但由于有的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村委会可以根据居民需要提供帮立遗嘱的服务,但需要注意的是,村委会设立的遗嘱并非当然有效:“实践中,村委会可以通过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帮助村民设立遗嘱,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代书和打印遗嘱。但无论村委会通过何种方式帮助村民设立遗嘱,都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要件。”

  以本案为例,单乙提供的这三份遗嘱,实际上是想要证明她取得的这13万元是单父生前留给她个人的部分,其中两份是在村委会立下的,但是这些遗嘱均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最后法院就将上述的所有财产都作为法定继承的形式,由三名子女平均继承。

  延 伸

  遗嘱应该怎么立?

  据介绍,首先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是不能设立遗嘱的。遗嘱人可以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如工资、存款、车辆、房屋等合法财产,但是不能处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需要注意的是,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会生效。在此之前,若是遗嘱人的想法发生了变化,是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的。

  从形式上来看,自书遗嘱需要从头到尾都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其他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均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根据《民法典》规定,口述遗嘱在危急状况下使用时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而当遗嘱人脱离危险后,能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