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众聊吧

“漏扫”一块猪肉,老人被罚款2万元?

超市有用“私刑”的权力?

  (新华社资料图)

  事件简述

  近日,浙江宁波一老太太在超市购物时,因一块75元的猪肉未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被超市罚款2万元。据报道,老人今年60多岁,当天购物结束正准备离开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老人很害怕,无奈之下,将手机中的3000多元,全部转给了工作人员。老太太的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已调查处理此事,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老人已交的3000多元罚款。业内人士称,自商超自助收银机普及以来,顾客“漏扫”或逃单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商超曾尝试通过设备技术手段更新升级,以此来降低商超盗损率,但仍然有漏洞。

  (来源:极目新闻)

  网友评论

  @月半西西:心虚才会甘心被罚。

  @实力邪恶生存文明:解决方式搞错了,这就尴尬了。法盲!

  @文案收纳bo:对于无意“漏扫”或故意“逃单”的情况,要进行认定,漏扫可以谅解,逃单盗窃可以报警。但商家并不是执法机构,有权报警但是无权私自进行处罚。

  @笑对一切:既然特意保留了多次监控录像,说明已经掌握漏扫情况,有钓鱼嫌疑。

  @阿悠悠:有些事应该在源头阻住违法,现在科技发达,自助收款机台面可以加装一个台秤,超市物品都有重量计数,这样在顾客扫码把所购物品放到台面时机器就称重了,一件件商品扫码重量也自动累加完毕付款无误;如果有漏扫机器就会发出有未结款请注意的语音提示,可以方便超市工作人员监督。

  小编说两句

  报道细节中看来,超市的公共视频已不止一次发现老人的“漏扫”嫌疑。超市之所以“狮子大开口”,也不排除认为老人涉嫌“盗窃”。但超市方面,无论顾客是无意之失还是恶意之举,都不能任性处理。“越权做事”反而让“受害者”成“加害方”,有理变没理,容易引起争端。这件事也给商家提了醒,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选择报警,但不能动用“私刑”了之。至于消费者,凡事循规蹈矩,万不可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