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陈钰洁)昨从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将在省内创新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当前,无锡市区共有集体经济组织460家,如实现全覆盖,将惠及一万多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集体补助可以提高参保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集体补助金额跟政府补贴金额一样,都会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以家住新吴区的李老伯为例,他每年选择的个人缴费档次为3000元,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50元,排除利息等其他因素,按照缴费年限15年计算,李老伯到达60周岁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每月(3000+350)×15÷139=361.51元。算上当前59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李老伯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951.51元/月。如果享受了集体补助,那李老伯每年的个人账户将再获得集体补助的500元,排除利息等其他因素,按照缴费年限15年计算,李老伯到达60周岁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000+350+500)×15÷139=415.47元,再加上基础养老金,李老伯的养老保险待遇能达到1005.47元/月,比原来多了54元/月。
据了解,无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采取的是“托底+激励”补助的形式,对于政府全额代缴的参保人员,集体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500元,对于选择10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集体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需要注意的是,当前,补助仅面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外来户或新迁入市民,暂非补助对象。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锡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去年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在锡调研了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的实施路径,在此基础上,无锡进行了创新实践。
近期,无锡人社会同市农业农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标准的通知》。“我市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率先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其他有意向的市(县)、区可同步推进试点,探索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集体补助试点经验”,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