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众聊吧

江苏在内的10余省份均已明确可休痛经假

好政策不应只是“说得好听”

  (新华社)

  事件简述

  对于女性而言,除了工作、学习中的小烦恼外,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会感到身体无力、小腹胀痛、困倦疲乏,要是……能休息一下就好了。近日,“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到2天”引发关注。事实上,我国早就有“痛经假”的概念,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到2天的休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江苏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这一权益。

  (来源:南都)

  网友评论

  @曾珠奶茶:那需要证明自己量多然后确实很痛才能申请这个假吗?

  @Cai:能确诊的都是病理性的,大部分痛经是无法确诊的。

  @Anny:政策是好的,但能否落实到位是一个问题。

  @Ludy:只怕会加剧职场歧视……

  @圆逸博:如果可以开通线上申请病假单就好了。

  @星云笑看:请落实一下,请简化一下手续。

  @Grape:明确权益和具体实施之间还有一段路要走。

  @~Sunny days~:很感谢我单位,1993年开始就可以休一天了,我们叫它例假,每月必休,如果工作实在太忙没休掉的话还补一天工资,很人性化。

  @Lia:我们公司以前有一个月一天的女生假的,可惜后来降本增效,砍掉了。

  @云朵:关爱女性,从小事实事做起。

  小编说两句

  “痛经假”已推行近30年,为何到如今能享有上这权利的人仍是少数?一方面是规定本身的限制性,需经确诊医院开证明请假,会不会“卡”申请?另一方面企业人力成本负担增加,会不会对女性职员不友好?深圳重申“痛经假”值得鼓励,但在实操层面仍是痛点。医院有无统一标准?企业能否按规准假?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管执行?这些细节的落实,考验各地实行这项政策的态度和决心,也是对女性真正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