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遭受家暴是隐忍不发还是奋起反抗?寻求帮助选择妇联、法院还是公安?申请人身保护令和离婚诉讼如何选择?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锡山法院东北塘法庭联合辖区内妇联、民政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在东北塘法庭设立了“反家暴联盟”工作站,这也是全市首个在人民法庭建立的“反家暴联盟”工作站。
通过以往案例可见,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伤害,需要各个部门合力形成保护网,“反家暴联盟”工作站由此成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后,人民法庭明确三类涉家暴案件的审理原则,对“受害者起诉离婚”类案件根据受害者要求及时调解或判决离婚;对“申请人身保护令”类案件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向相关人员、单位送达,同时抄送派出所;对“受害者因家暴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及时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锡山法院东北塘法庭副庭长赵玲洁介绍,《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同志有了向家暴说“不”的底气。但如何说“不”、如何有效应对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利,大家并不清楚。东北塘法庭与妇联对接,指导受害人留存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提起离婚诉讼。目前,东北塘法庭已联合妇联帮助了三位受害人。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