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作时间受伤为何不能认定工伤?近期,市人社部门发布了一批工伤认定典型案例,针对一些工伤判定中的“疑难杂症”进行解读。
职工孔某为一家公司的机修工,在一次与同事完成公司楼顶的清扫工作,其余同事均返回公司休息后,独自留在楼顶,期间从楼顶坠落,送医抢救无效身亡。公司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最终,却没有被判定为工伤。
明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为什么没能判定工伤呢?市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孔某从楼顶坠落是否为工作原因所致。“在许多人的认识中,只要是工作时间在单位受到事故伤害,应该都算工伤。但是,法律清晰地规定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三工’因素,三者缺一不可”,该负责人解释,经调查,孔某日常工作为机器维修、打扫卫生,事发时打扫卫生的工作已经结束,其翻越栏杆的行为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作原因,因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不予认定工伤。在很多工伤认定的案例中,大众平常的习惯认知或经验主义与法律规定之间都有明显差异,发布这批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对工伤认定有更为专业的了解。
(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