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昨天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下面简称《指南》)。
《指南》强化养育人主体责任。父母是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南》明确要求养育人应定期带婴幼儿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检查,接受医疗机构儿童保健人员的指导,学习掌握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要主动关注自身健康,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缓解养育焦虑,保持身心健康。
《指南》依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养育照护框架-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出的养育照护5要素,结合我国实际,从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等6个方面,明确了咨询要点,要求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养育人提供咨询指导,提高养育人养育照护技能,促进儿童早期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