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众聊吧

​前妻将儿子姓氏更改 男子拒绝支付抚养费

  事件简述

  近日,湖南高院公布一起案例:男子梁某因离婚后,前妻刘某把孩子姓氏改为随母姓,就此拒绝支付抚养费。韶山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抚养小孩期间,未告知被告梁某,将小孩的姓氏变更为“刘”,其行为虽然欠妥,但小孩的姓既可随父,也可随母,被告主张小孩恢复原姓无法律依据,也不得因此而拒绝支付小孩抚养费。(来源:湖南高院)

  网友评论

  @上官匀:改姓不是要父亲签字同意的吗?

  @王一波取消赞:男方可以起诉变更,但是不能拒付抚养费。这个孩子已经10岁,如果他同意改姓的话,大概率是会改的。我伯父伯母离婚了,伯母给表哥改姓,我表哥同意改姓,我伯父上诉没有用的。

  @多兰特博斯坦:只要是亲生孩子,就该给付抚养费啊。难道孩子随父姓,母亲就不需要对孩子负责了吗?

  @圆圆的奥尔特星云:舍本逐末,关爱才是传承,名字什么的都是表象罢了。

  小编说两句

  从法院判决不难看出:父母离婚后,一方给孩子改姓名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做法虽欠妥,但并非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无论孩子姓甚名谁,既定的抚养关系和义务不会发生改变。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家务事”被纳入法律的框架内,也变得有法可依,这是我国在法治化道路上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