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晚报记者 刘娟)“螃蟹捆大绳”“一斤螃蟹半斤绳”……这些是常被消费者诟病的过度捆绑行为。近日,无锡市民黄先生在买蟹时就遇到类似情况:95元买的蟹,回家一算,捆螃蟹的橡胶皮条就占了9元。滨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解。
黄先生家住滨湖区某小区。前几天,他到小区附近的一家菜市场买菜,路过一家水产店时,购买4只梭子蟹,总花费95元。回到家后,黄先生发觉不对劲——捆绑蟹的绳不是之前常见的皮筋,而是较粗的橡胶皮条。按当时购买梭子蟹的价格估算,95元中有9元花在了橡胶皮条上。黄先生觉得被坑了,随即去找商家退差价。遭到拒绝后,他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滨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诉水产店进行核查。在现场,工作人员看到,该店在售梭子蟹都被捆绑了红色的橡胶皮条,粗细和普通铅笔差不多,经现场称重,每个橡胶皮条重量在15克-20克不等,由于皮条具有吸水性,泡水后重量还会增加。经计算,消费者购买螃蟹的费用中,橡皮条要占10%左右。
对此,涉事商户表示,店内梭子蟹是从水产批发商处采购的,进货时就被绑上这样的橡胶皮条。但工作人员在该菜市场走访发现,市场内其他水产商户捆绑梭子蟹所用的均是普通橡皮筋。
“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重量计费时,应遵守《计量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种包装物、捆扎物不应计入称重值。确实不能去包装物、捆扎物称重的,称重时应去皮。”工作人员解释,该店这种捆绳占螃蟹货款10%左右的情况,超出了合理范围,涉嫌过度捆绑。
经法律法规宣贯和劝导,涉事商家承诺今后对按重量计费的螃蟹不将皮筋计入称重值,同时,他表示,愿意向黄先生道歉并退赔两倍皮筋称重价。见商户态度诚恳,黄先生撤回之前的诉求,不再要求对方退赔相关价款。
秤上是捆螃蟹的橡胶皮条。
(滨湖区消委会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