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众聊吧

坚持“1米高度”视角 构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

  事件简述

  近日,三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出,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享有安全、便捷、舒适、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来源:央视新闻)

  网友评论

  @于函2009:关爱儿童。

  @独孤烟云:孩子们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身、心健康尤为重要!

  @nobobutme:太需要了。游泳馆、图书馆、运动馆、户外游乐场所和设施……多修建这些比什么都实在。

  @WeiminParisPhoto:农村儿童也需要。

  @简兮:儿童友好城市,应当是一个发展城市的基础,儿童的娱乐教育医疗生活保障了,随之成长为少年青年的一系列体系,以及老年人的配套设施,也应跟上,这样的建设对于人才的引进,人才的驻足有着很大的优势。

  @储鸣:家长若无暇照料,城市基础再友好,对儿童又能有多友好?

  @兔子LUCY:我们也很需要银发友好型城市。

  小编说两句

  城市不仅仅是普通成年人的,现代化城市的建设,需坚持“以人为本,全龄友好”的规划设计理念。打造“城市儿童友好空间”看似是新鲜的概念,但实际上,相关行动早已开始。在无锡也可以看到,过去几年,公共场所中的母婴室、口袋公园的适儿化改造等等都有明显增多。当然,除了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构建对儿童更友好、更宽容的人文环境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