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之一是首次明确了“投递次数”,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6日。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对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投递方式应主要包括上门投递、投递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箱递)、投递至快递服务站(站递)以及其他方式。
征集意见稿中提出,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点至20点时间段进行。两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上门投递两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意味着收件人不能无限次地要求免费上门投递,而且现在快递服务场景发生了变化,在两次上门都未妥投的情况下还可以选择免费箱递和站递,因此第3次上门投递收费的比例很低,并不会导致快递变相涨价。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