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自12月26日起施行。
《细则》划出1个“严禁”、21个“不得”政策红线,重点包括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仅安排学生长时间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证件,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较高风险的实习、节假日实习和加班等,刚性保障实习的规范、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升实习质量。
《细则》明确,实习单位对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