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
根据通知,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执业资质的机构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的相关人员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要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名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命名医疗机构名称。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