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小黄) 昨天,从无锡市民政局获悉,《关于加强对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大额医疗支出帮扶的实施方案(试行)》,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锡城符合要求的困难家庭且2022年度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帮扶。
低收入群体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人群,因病大额医疗支出更容易让收入不宽裕的家庭出现支出型困难,产生致贫返贫的风险。《关于加强对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大额医疗支出帮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由无锡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
《实施方案》的帮扶对象主要为参加无锡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认定符合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且上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普惠性健康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非完全个人出资)、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深度救助及其他社会关爱帮扶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的人员。参加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达到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可直接提出帮扶申请。
帮扶资金采用分段按比例累进法计算。将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额度分别设定为3万元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三个区间,各区间帮扶资金计算比例分别为25%、30%、35%,最终帮扶资金根据各费用额度区间按比例累加计算。每人每年最高帮扶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若按上述标准实施帮扶后,上年度个人实际负担费用仍超过30万元的,扣除已帮扶资金的部分可在下一结算年度再申请帮扶一次,再申请帮扶与正常申请帮扶不冲突,帮扶资金分别计算,限额均不超过30万元。
有关数据显示,2021年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无锡市个人医疗费用支出超过3万元的有2.6万人,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在3万元以上的有1.27万人。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帮扶等相关情形。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可于2023年一季度就2022年度因病医疗费用支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帮扶申请,民政部门将牵头卫健、教育、公安、退役军人、应急管理、总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和单位于二季度完成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认定、申请人员已享受救助帮扶情况审核、帮扶资金核算等审核审批工作,帮扶资金于2023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目前,该方案试行期暂定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