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记者18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标准主要内容共分6个部分,主要包括评估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3个规范性附录。标准中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方面;二级指标包括进食、穿脱衣物、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记忆、理解能力、视力、听力、社会交往能力等26个方面。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