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近日,广东中山一网友发文称,2日去吃宵夜,被店家问候“新年好”后结账发现被多收十元。对此商家回应称,春节期间多收十元服务费,给服务费取的名字叫“新年好”,只要有顾客问也解释过这个问题,现在没有了已经结束了。
(来源:闽南网)
网友评论
@8乡村小路8:新年快乐,红包拿来?
@不蒸馒头争口气:反过来跟他说“新年好”,让他们发放减免新年问候优惠券。
@给初心比哈特:不是问候收费,是本来过年期间就增收服务费,账单上用“新年好”命名了。
@周小那个吹:过年期间服务人员加班多收10块钱作为小费也未尝不可,大家开心就好。
@吊牌哥姜泽: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接受这种服务方式。
@何辰斌:写在菜单上的话,我觉得没问题,不然店里公示下也行。
@糊涂顺:打车软件也是在过年前不同程度加收服务费,这是不好的习惯。
小编说两句
一句祝福怎么就要多收10元了?若解释为春节期间服务费,倒也不算难以接受。但问题在,这10块钱收得很“模糊”:既没明码标价,又没提前做出解释,等顾客结账时发现,难免让人感到不适。说白了,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说严重点,经营者这样的操作,可能涉嫌价格欺诈,甚至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是给所有商家的一堂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