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品牌消费。
老字号是我国工商业发展历史中孕育的“金字招牌”。目前,我国有中华老字号1128家、地方老字号3277家,其中有701家中华老字号创立至今超过100年,历史最悠久的北京便宜坊已经走过607年的岁月。全国老字号年营业收入超过2万亿元。
《办法》通过“三个突出”,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把老字号的创新活力释放出来。一是突出“优中选优”,从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三个方面,设计量化的认定指标,把真正的好品牌找出来。二是突出“示范引领”,特别强调企业的代表性、带动性,把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三是突出“动态管理”,努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持续敞开大门;对出现问题的,及时采取约谈警示等管理措施,直至退出,推动老字号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抓紧部署开展新一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对现有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定期开展评估,实施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出实招、出硬招,把“金字招牌”擦得越来越亮。
“老字号好不好,人民满不满意是先决条件,市场接不接受是主要标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李刚说,中华老字号的荣誉不是一劳永逸的,更不能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商务部在继续开展认定的同时,也建立了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商务部将持续加强监测跟踪,加大管理力度,对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分门别类采取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直至移出名录的管理措施,来确保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的成色。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