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天下/广告

一边是职场“背奶妈妈”群体日益壮大 一边是工作场所母婴室配备严重不足——

“37度的母爱”何处安放?

  一场会议间隙,泵奶的闹钟响起,乳房胀痛难忍,跑遍写字楼也找不到母婴室,无奈只好钻进卫生间,泵出乳汁后再倒掉……近期的热播剧《今生也是第一次》中,王子文饰演的职场女性路远方遇到的窘境,让“背奶妈妈”这一群体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在母乳科学喂养渐成共识的当下,越来越多职场妈妈选择加入“背奶一族”,却在单位陷入“东躲西藏”的尴尬处境。近年来,在“三孩”政策引导下,尽管不少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逐步建起针对哺乳期女职工“背奶”需求的母婴室,但数量仍无法满足队伍日渐庞大的“背奶妈妈”的需求。

  母乳,还有个温暖的别称叫“37度的母爱”。如何稳妥安放这份“37度的母爱”,不让“背奶妈妈”辛苦又心酸?

  当职场妈妈决定母乳喂养

  储奶袋、电动吸奶器、蓝冰背奶包……早上8点,在福州市仓山区一家高新企业工作的田洁清点好装备,准时出门。这是她产后第145天,也是成为“背奶妈妈”的第20天。她笑称:“一边是竞争激烈的工作,一边是靠我吃饭的儿子,‘背奶’是最好的选择。”

  “背奶”是指职场妈妈在产假结束返岗后,把专业的吸奶、储奶器具带到单位,利用工作间隙完成吸奶、冷藏、保存等一系列流程,下班后背回家给宝宝当第二天的“口粮”。田洁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母乳的新鲜度,她还额外购置了小冰箱和奶瓶消毒烘干机放在工位上。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儿出生后均应纯母乳喂养4~6个月,之后开始添加辅食,并继续母乳喂养至两岁到两岁以后,直至自然断奶。据了解,母乳喂养一方面能促进婴儿体格和大脑发育,增加其抗病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了母亲产后出血、乳腺癌、卵巢癌等疾病的发生概率。

  在这一科学观念的影响下,“背奶妈妈”的数量与日俱增。曾有调查显示,33.57%的产假后返岗的职场女性选择成为“背奶妈妈”。

  在决定“背奶”之前,田洁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但她很快发现,比起辛苦和麻烦,如何在单位完成泵奶程序才是最棘手的。也有调查显示,73.24%的“背奶妈妈”表示公司没有母婴室,她们在工作期间采集母乳的地点主要有洗手间、私家车、会议室等。

  一场背奶“游击战”

  “单位不仅没有母婴室,而且办公室是开放式的,会议室都是玻璃门。”背奶第一周,田洁过上了四处“打游击”的生活。她去过卫生间,所有东西只能放在马桶盖上,紧张、尴尬和脏乱的环境让她差点“回奶”;也尝试过储藏室、茶水间,自制了“临时哺乳室”的小牌子挂在门口,但每次泵奶需要20分钟,一听到脚步声心里就打鼓。

  最近,在同城妈妈群的启发下,田洁终于寻觅到合适的地方:公司旁边健身房的更衣室。她“斥资”2000多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只为换取一方干净、安心的“背奶”空间。

  在大连市一家金融机构工作的王涵,面临着跟田洁相似的窘境。去年11月,她加入了“背奶妈妈”的行列,泵奶的闹钟会在每天11点、16点准时响起,雷打不动。

  时间充裕时,王涵会骑车来到写字楼附近商场的母婴室,“虽然母婴室经常变成吸烟室、化妆室,卫生也没人打扫,但至少可以提供一个私密的空间”。而工作忙碌或是有客户在时,涨奶疼痛难忍,她只能请女同事帮忙“放哨”,围着哺乳巾在办公桌前解决。“狼狈又难过,很多次想过断奶,咬咬牙又坚持下来。”

  “只需一个舒适的凳子或沙发,可供清洁消毒的洗手台,给集乳器具充电的插座,保存母乳的冰箱,我们的要求并不难达到。”田洁说。此前,一项调查显示,85%的“背奶妈妈”在上班后6个月以内选择断奶。其中,有40%是因为单位不方便“背奶”而被迫放弃母乳喂养。

  推动母婴室建设管理规范化

  事实上,工作场所母婴室建设一直在被呼吁。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就曾提到,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全国层面的规定较为原则性,具体如何建设、如何管理,需要各地出台法规细则进一步明确。”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凌云举例称,广州市较早出台了全国首部母乳喂养促进条例,推动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场所统一建设哺乳室,并明确建设责任人应当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清洁、安全和可用,且出台了相应的罚则条款。

  近年来,各级工会积极推进工作场所母婴室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中,允许使用返还的工会经费来建设母婴室等职工福利设施,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难题。

  记者了解到,以上海市为例,截至目前,共建成5400多家“妈咪小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

  守护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除建好用好母婴室之外,还有很大探索空间。李凌云告诉记者,哺乳期女职工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但在实践中常被工作挤占。用人单位应通过灵活安排,允许女职工晚来1小时或早走1小时,用较为弹性的方式充分保障哺乳期女职工这项权益。

  “部分地区为确有困难的女职工设置了哺乳假,最长可达6个月,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工资,但用人单位普遍意愿不高。”李凌云建议,可构建成本分担机制,在生育保险基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覆盖女职工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提高其积极性。(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