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纠正不规范操作
增强服务意识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家人在为85岁的奶奶办理户籍证明资料时,发现派出所户籍材料丢失,陷入了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困境。据了解,老人子女在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地来回奔波20多天,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视频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后,公安方面为老人出具了亲属关系证明。
“特事特办”解难题
记者拨通老人刘奶奶(化名)的儿子舒先生的电话,他说,自己刚为母亲办完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通过走访、调查老邻居,给我办了,属于‘特事特办’。”
为了开出这张亲属关系证明,舒先生一家人前后花了20多天。据刘奶奶的孙子小舒介绍,自己的姑姑生活在广州,最近姑姑将奶奶接到了广州同住,为了方便生活,想为刘奶奶办理当地的居住证。
小舒说:“在广州如果想办理暂住证,需要户籍所在地出示一个户籍摘录证明,于是,身在长春的叔叔就去派出所办这个证明。”
按照法律规定,居民可以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来证明亲属关系;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小舒说,自己的奶奶一共养育了三个儿女,他父亲和姑姑的户口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迁出,和奶奶分户。多次更替与分户后,手头现有的户口本不能直接证明奶奶和姑姑的母女关系。因此只能查询由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信息。“结果被派出所告知,1999年以前的户籍信息在他们派出所查不到,要去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才能查,于是我叔叔就跑到了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结果对方告知户籍信息已经丢失。”
家人打算为刘奶奶补录历史户籍信息,进而证明刘奶奶与自己女儿的母女关系,但是一家人多次与相关部门联系,得到的回复始终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解决”。
“派出所告诉我们,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太久远了。”小舒提供了一份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说明,上面写着“管内居民某某来所出具其母与其妹的母女关系证明,其无法提供原始同户的户口本且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其二人户口交集轨迹,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特此说明。”
小舒说,自己85岁的奶奶因此写了多份材料,认为“人还在,户籍档案就找不到了,是工作人员的失职,要求恢复户籍档案”。小舒说:“如果把纸质的户籍销毁,是要先录入到系统里的,但系统里又查不到,老人本来是三个子女,现在明面上只有一个子女,只有我叔叔,我爸爸和姑姑都不算。我爸爸单位已经出示了母子关系的证明文件,但是没用。”
为何历史户籍档案会丢失?户籍档案丢失后派出所是否应该予以补办?就相关问题,记者致电西三条街派出所及长春市公安局,但工作人员均表示对相关情况不了解。
发稿前,小舒给记者发来消息,在补办完奶奶与姑姑的亲属关系证明之后,派出所又“加急”为奶奶补办了遗失的户籍档案。
如何减少流程
事情并未结束,在小舒发布的文字与视频下,有许多网友评论自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小舒表示:“我收到了近万条留言,至少看到了几百个类似案例,这件事应该怎么解决?我们是否要减少非必要的自我证明?对于那些必要的自我证明,是否应该提供一套便民的、简单的、让每个人可以操作的方法,大大减少流程?”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东沂表示,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等几部委发布《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对于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派出所来出具。
徐东沂介绍:“派出所在出具该证明的时候,可以根据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信息予以出具。单从这则新闻上来看,依据规定,派出所确实无法出具证明。但是,问题在于之前的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迁移过程中的资料填写的缺失,这显然不是居民造成的,应该是管理部门工作不规范导致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去帮当事人解决这个问题。”
中原治安研究中心研究员崔向前表示,对于基层管理部门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此外,一旦丢失,也可以通过走访确认、技术鉴定等方法来帮助居民解决问题,而不是“一推了之”。
崔向前说:“能走访确认的就走访确认,不能走访确认的,再辅以技术鉴定的方法,要减少技术鉴定的费用、提供方便技术鉴定的途径,包括没有上户口的非婚生的子女,都是类似的问题,可以通过鉴定来解决。应当呼吁相关部门再遇到类似情况,尽可能增强服务意识。” (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