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出借银行卡可轻松获利?

男子因犯“帮信罪”获刑

  把银行卡转借、出售给别人,或者帮忙“转账”,能挣钱?你以为是自己“生财有道”,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昨日,梁溪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接到报警,受害人被骗300余万元

  今年1月的某天上午10时许,正在公司上班的郑某某接到一个自称是京东客服的电话,对方告知其需要关闭名下的京东白条贷款,否则会产生费用。郑某某平时在购物时曾开通过京东白条,因此她接到电话后就按照对方要求,通过银行卡向对方三张银行卡转账共计3869992元。后对方未返款,郑某某再回拨电话时已提示无法接通,发现被骗之后,她立即前往派出所报警。

  公安机关研判后,发现韩某名下的银行卡被用于转移涉案钱款,有重大作案嫌疑。几天后,韩某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出借银行卡,“00后”犯“帮信罪”被判刑

  出生于2002年的韩某,高中肄业后一直没有正经工作。今年1月,他在某短视频网站因一条短视频联系上了该博主,想通过其帮忙办理贷款,来缓解手头的拮据。对方告诉他,需要提供两张本人的银行卡来帮助他们“洗钱”,事成后会给韩某5000元的“好处费”,韩某答应了。

  据韩某回忆,对方提供了前往呼和浩特、石家庄和湖北武汉等地的车票。到达对方指定的地点后,他找了一间酒店住下,等待对方通过聊天软件联系到他,并开车将其带到偏僻的地方。随后他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以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交给了一名陌生男子。那名陌生男子随即在车内用手机开始操作,并不时让韩某人脸识别认证。“其实我心里清楚,他是用我的卡犯罪,后来银行卡被冻结了,我就把银行卡丢弃了。”韩某说。等陌生男子操作完成后,支付了韩某1500余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韩某于2023年1月,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利,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至湖北省武汉市,向他人提供本人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等,经核实中国建设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金额人民币999999元,流入非法资金计人民币167万余元,被告人韩某从中获利人民币1500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链接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出售出租银行卡、电话卡用于洗钱,为诈骗或境外赌博推广引流等。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帮凶,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被“高价收卡”蝇头小利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自己劳动创造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财富。 (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