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象领证了,要不要给媒人包红包?”“县城媒婆收入超过白领”……最近,网络上“红娘”“媒婆”话题热议不断,职业话术、收费高低、从业标准都成了讨论焦点,随之而来对这个职业的关注度也不断升高。无锡的情况怎么样呢?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
为客户配对,经验很重要
一间小小的工作室隐在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中,规模不大但“五脏俱全”,这便是红娘“花姐”的工作室。最里面一间“花姐”陶女士的办公室,从事相亲工作18年的她,已经是业内老前辈了。记者到来时,她正坐在办公桌前,通过微信回访客户。
与花姐聊天,感受到她十分能言擅语,但她却坦言自己曾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从事这一行后,才慢慢改变。“我原本是一名小学数学老师,其后遇上教师转岗,当时我对未来从事什么行业很迷茫,正巧朋友拉我一起创业,我们就进入了婚介这一行。”
周一休息、周二回访客户、周三整理客户资料……虽然工作时间自由,但“花姐”给自己安排了有序的工作计划。其中有很多工作都需要亲力亲为,如为客户配对,除了要考虑男生和女生的“硬件”,如年龄、身高、学历,还要考虑性格、择偶观念、爱好等是否匹配,这些往往需要经验的积累,是机器匹配难以代替的,“每一个客户来到这里,我都会和他们坐下来交流,看看交谈时展现出来的言谈举止、性格脾气等,再辅以多年来的从业经验为合适的客户进行匹配。”
“生意”不少,家长更着急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发布的数据,2022年结婚登记总数较2021年下降了11.7%,尽管如此,“媒婆”市场却依然“生意兴旺”。“基本上隔三差五就有人来问,有没有合适的可以介绍给他家孩子,几乎没有断过。”孙阿婆这样告诉记者。
孙阿婆住在石塘湾,早年因为身体原因提前退休,后来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就开始给人介绍对象,渐渐发展成了自己的主业,周边几个村都是她的“业务范围”。“有朋友介绍来的,也有相亲成功的人介绍来的,还有听说了主动来登记的。”孙阿婆说,对于年轻人来说,工作已经耗尽了他们的大部分精力,休息时间更愿意宅着,社交圈也比较狭窄,接触不到什么异性,因此着急的往往都是家长。
孙阿婆说,来找她的以无锡本地人为主,在这些家长眼里,最晚在工作后,子女的婚姻大事就要提上日程,而像她这样的“媒婆”手里的众多“资源”就成了香饽饽。打开孙阿婆的笔记本,每页都写着一些人名,包括年龄、职业等个人信息,还有对相亲对象的期望、要求等,孙阿婆还特地用红笔标注了为其介绍过的对象。
“媒婆”间也有合作与竞争
适龄青年可以说是媒婆们手中最重要的“资源”,对于一些资源充足的媒婆来说,一天就能给来相亲的年轻人安排多个对象,并且这与媒婆的收入相关,如果媒婆想要赚更多的钱,她就必须加速这个进程,让自己手头的“资源”转起来。
随着社交工具的普及,“资源”更多开始了交换,媒婆之间也常常互通有无。孙阿婆就有一个微信群,成员8人都是给人说媒的。当有人来找孙阿婆介绍对象,而她手中又没有符合要求的对象,她就会把信息发在群里,让其他人推荐人选。
当然,媒婆间的竞争其实也不小。媒人小苏给一名女生介绍了相亲对象,双方见面后就没了下文。后来又有其他媒人给这个小姑娘介绍对象,小苏就赶紧联系对方询问,若是不满意,她还准备推荐其他人选。
做个红娘要具备什么条件?
如今,随着小红书、抖音等网络平台的兴起,不少年轻人也开始兼职做红娘,凭借身边的资源赚一些“小外快”。什么样的人适合成为红娘?“花姐”表示没有一定的标准,她坦言,脚踏实地、真真实实去服务每一位客户比能说会道更重要。“婚姻关系着很多人的一生,更需要抱着感恩和包容的心去真诚地服务客户,而不是只顾着‘画大饼’。”
相比一些热心阿姨的“一锤子买卖”,专业红娘会更关注后续的服务。“其实红娘的工作并不简单。”“花姐”介绍,客户见面后的回访是很重要的,要了解他们的沟通情况,及时排除交往过程中的误会,“常常忙到晚上九十点还在调解、沟通”。
孙阿婆认为会社交、“厚脸皮”很重要:“之前刚开始用微信的时候,有个家长想给孩子介绍对象,但态度有点不坚定,我追了一个红绿灯,最终加上了微信。”而有“职业精神”的媒婆通常是惹人烦的,她们会不断催促双方见面,事后询问两人的看法,如果没看对眼就换下一个,如果见了几次还犹豫不决,就会不断追问对方到底是怎么想的,让相亲对象不要耽误人家。
网络上介绍对象的账号泛滥,骗子冒充“红娘”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花姐”表示,在寻找红娘时可以亲自到固定办公地点观察一下,了解其是否专业,是否会对会员严格核实,是否能给出切实的建议等等。
相亲收费是否真的高昂?
记者在相亲平台、工作室记者了解到,与部分地区按照彩礼决定说媒费不同,无锡的“媒婆”收费标准一般是固定的。如花姐工作室的收费标准是实名登记审核后,收费一百元即可成为普通会员,加入相亲群、通知参加相亲活动等。而一对一的配对按照匹配次数与时间长度从四千元至七千元不等。也有的兼职媒人推荐一个目标对象就收取一两百元的费用。
对于民间的媒婆,孙阿婆则表示没有明确的标准,一般在介绍对象前就会与对方商量好,介绍一个对象多少,成功了给多少等等。如果要求比较多,如将来订婚、结婚时,需要媒婆按照本地婚俗帮忙准备,一般会另外给一个“红包”。至于具体费用,孙阿婆表示没有网上传的这么夸张。
求问
民间“说媒费”
到底该不该给?
围绕这“说媒费”,网上也产生了较大的争议,特别是对于民间媒婆而言,这笔钱合法吗?算中介费吗?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法院便审理了一起因婚姻介绍费引发的纠纷案件。2021年5月,邓某经邹某、吴某、陈某介绍,与温某相识定亲。当月,男女双方签订了《婚姻协议书》,其中约定给媒人中介费89000元。但不久后女方与男方解除了婚约关系,男方遂起诉三位媒人,要求原数返还说媒费。法院审理认为被起诉的三人不具有婚姻介绍的合法资质,其收取的婚姻中介费也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在扣除必要的电话费、租车费后,判决返还剩余的不当得利款。
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航表示,法律上对于“说媒费”也有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红娘”给人说媒从性质上看与居间合同相似,“红娘”是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其作为居间合同的委托人需要向媒人支付报酬,但居间合同在法律上又不适用于人身关系。第二种意见认为,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红娘、月老为未婚男女牵线搭桥,成就美好姻缘,是积德行善的善举,不应以此为名收取费用,“红娘”收取高额介绍费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应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即便当事方签订了书面合同,该合同也因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而无效。部分法院案件也是以此进行案件审理。
另外,法律实务界的主流观点是媒婆给人说媒获得报酬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说媒费”属不当得利,“因为收费项目应当有相应的国家机关审批,并对收费标准进行核定,如当事人没有经营正规婚姻介绍机构,则不具备婚姻介绍的资质。但因说媒行为产生必要的费用,则可以请求给付必要的劳务支出。”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说媒费”不应从法律角度来理解,这更像是一种社会生活中的人情往来:“别人帮了忙,给予一些报酬无可厚非,另外,说媒费类似婚礼上随的‘份子钱’,是约定俗成的,只要不是超出一般认知的天价收费,是可以接受的。”
(晚报记者 张颖 甄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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