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调整、优化多项提取业务,包括放宽支付房租提取范围、提升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优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等。该《规定》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
租房是广大新市民、青年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此次,《规定》对于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作了多项调整。首先,放宽了支付房租提取范围,将“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下列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修改为“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其配偶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按无锡市区(含锡山、惠山)、江阴市、宜兴市划分。”其次,将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此前的每人每年1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0000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明确多子女职工家庭办理房租提取时,需要提供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可以证明该家庭为多子女家庭的证明材料原件。第三,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将原规定“一年提取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修改为“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该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
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方面,《规定》新增了“本规定所指部分提前还贷是指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规定保留余额的前提下,仍有余额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同笔住房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的条款。据了解,该业务仅限已经签订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职工及其配偶办理,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满足原逐月还贷保留余额加上申请当月逐月还贷划转金额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与已签署逐月还贷同一笔贷款的部分提取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一次性用于冲抵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遭遇突发事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等业务内容。
(逯恒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