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继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通知》明确,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同时,提升岗位募集质量,面向不同类型单位,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做好后续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