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近日,江苏某纺织品商家与一直播方签协议,双方约定商家支付服务费80万元,并需另行支付6%的线上结算佣金及4%的线下结算佣金,而直播方需完成实际销售额不低于400万元,如未达成则按相应比例退还服务费。结果,商品交易总额虽然达到525万余元,但其中495万余元交易在发货前已经取消,被判定为刷单,实际成交金额仅29万余元。法官表示,根据合同约定,法院判决直播方退还服务费总计72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期,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中江网)
网友评论
@雪飞飞:不然你以为一场直播动不动就卖几千万元是怎么来的?
@三山皎月:没找到流量,装流量,必须按525万元纳税并处罚。
@我在追太阳:大意了,看着销量买,结果除了我全是刷单。
小编说两句
近些年,电商刷单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等特点,甚至形成黑灰产业。从最初的人工刷量到现在的机器刷量,刷单炒信这一网络黑灰产已经发展到影响守法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当前,刷单炒信已经成为市场的一颗“毒瘤”,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