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近日,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具体违法事由为,当事人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在店内及美团外卖平台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桌福小吃店、上海哆美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餐饮企业,也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销售含有黄瓜丝的凉皮被罚。(来源:九派新闻)
网友评论
@墨道-风林火山-2000:不是因为放黄瓜丝被罚,而是没有取得冷食许可证,冷食许可证是需要有制作条件的。
@jiayin0402:凉拌类的菜卫生要求很高,很容易细菌超标,而且经营者只能做营业执照范围内的食物。
@风伤依旧312:虽然根据条例,监管局的处罚没有问题,但当初办证的时候,为啥不给予明确的提醒,事后却追着罚款?
小编说两句
与之类似,此前也曾报道过“拍黄瓜被罚”的。不得不承认,冷食类食品因为在加工过程中,有更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相关法规制定的初衷,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然而,这些餐馆经营者知道吗?普法能否做在前面?有没有可能降低相关办证门槛?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是否可以阶梯式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