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新版《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下月起施行

15项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本报讯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自2018年实施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进入发展新阶段,原来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昨从《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版《条例》已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新版《条例》是继2018年实施以来的一次全面修订,共七章84条,重点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责任、社会共治、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补充完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导责任,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配套相关制度措施建设,落实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等。针对我市近年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的情况,也作出了符合地方实际的明确规定。《条例》还把“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期间取得的典型经验和规章制度,通过立法修改上升为地方法规予以固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守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条例》详细列举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15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依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将这些安全生产制度作系统归纳,也是此次修订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的首创之举。

  安全生产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此次《条例》修订专门新增了“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章节,延伸了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群体,在抓牢政府和企业两个重要主体的前提下,通过举报奖励、行业自律、信用管理、中介机构、责任保险等多方主体参与,筑牢社会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