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出历史舞台,未来毕业生如何入职、迁户、转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取消报到证后,毕业院校要按规定及时整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高校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在学生档案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这就形成了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如果是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应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是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