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老伯,胳膊和腿感觉怎么样了?今天还要针灸一次。”10日一大早,梁溪区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冯贺斌来到扬名花园小区杨老伯家中,对其行动不便的肢体部位进行常规检查,熟练地进行中医手法推拿和针灸康复治疗。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从我市出台家庭病床医保结算办法以来,今年上半年我市家庭病床建床期间的医疗费用中,医保报销比例达96%,大大缓解了居民就医负担。
68岁的杨老伯因为年前的一次脑出血导致左侧手臂和腿部留下了后遗症,行动不便,需要长时间康复治疗。就诊医院建议他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但老伴王阿姨有些为难,“儿子工作繁忙,平时照顾老伴的重担都压在我一个人身上,长时间来回奔波医院,我的身体也要垮掉了。”就在王阿姨犯难时,偶然听邻居说起今年我市推进家庭病床的事情,得知可以在家“住院”,还能刷医保报销,她马上就和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签约家庭医生、建设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康复治疗服务……自从今年2月10日清名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杨老伯建立家庭病床以来,签约家庭医生冯贺斌坚持在工作日里每天上门为杨老伯进行中医诊疗,查看失能部位的康复情况。如今,记者在杨老伯住处看到,他原来抬不起来的左侧胳膊已经能够慢慢伸展,腿部也可稍稍抬起来了。
家庭病床除了能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方便亲属照料和亲情关怀以外,产生的医疗费用还可按照医保相关标准报销,这让杨老伯一家感到省心又省钱。记者了解到,在3月19日当天,杨老伯结算过一次家庭病床建床费用,1753.42元的总费用全部通过医保报销,自己不用另外支付。
从市医保局获悉,在此之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家庭病床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无锡市家庭病床医保结算暂行办法》,明确我市符合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行动不便、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中度、重度失能患者都可享受家庭病床服务,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标准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参保人员,在建床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不计住院次数,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据悉,今年1-6月份,我市家庭病床建床期间的医疗费用中,医保基金支付占比达96%。(葛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