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天下

包装简单气味难闻 产品没有任何信息

“网红毒玩具”为何会流入市场?

  “是谁发明这种‘毒玩具’给孩子玩的,你家没孩子吗?我媳妇还给买回来那么多……”近日,一个吐槽孩子身边“毒玩具”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中,博主展示了泡泡胶、奶油胶、史莱姆泥、火漆印章等各种“毒玩具”。在视频下方的留言区,有不少人担忧地说道,现在一些质量不过关,对身体有害的“毒玩具”,由于颜色多样、造型奇特等原因,成了“网红玩具”,正铺天盖地地进入孩子的世界里。孩子们身边潜藏着哪些“毒玩具”?该如何进行治理?对此,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多款毒玩具受青睐 存在危害健康风险

  “这个有点像橡皮泥的玩具多少钱?”7月5日傍晚,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一家文具店,询问一款玩具的价格。文具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并不是橡皮泥,而是玩法和橡皮泥有些相似的“起泡胶”。

  起泡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流动性,看似黏稠却毫不沾手,像果冻一样。起泡胶的玩法多样,较普遍的玩法是通过在不同的水晶泥、起泡胶中加入不同色料,通过揉搓、挤压,混合成另一种颜色独特的胶,或是通过揉捏、按压来达到解压的效果。

  老板告诉记者,这款玩具卖得挺火,每天都有不少孩子和家长前来购买。记者注意到,这些起泡胶颜色多样,但包装较为简陋,只有一个塑料瓶和胶体,瓶子上没有任何字样。“进货的时候就是这样,放心买吧,只要不给3岁以下的小孩玩都没事。”老板说。

  记者购买了4种颜色的起泡胶,共花费12元。打开便有一股刺激性“香味”扑鼻而来,放在手上就像“水”一样四处流动,可以随意挤压揉捏。记者在附近另一家文具店花费同样价格购买的起泡胶,打开则有一股类似油漆的味道。记者各玩了一会这两款起泡胶,之后用清水洗手,但手上仍残留了一股胶质味。

  有业内人士介绍,起泡胶之所以可以亮晶晶又有弹性、流动性,是因为其中加入了硼砂。硼砂是四硼酸钠的俗称,通常为含有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工业上用途广泛,可用于生产清洁剂、杀虫剂等日化产品。需要注意的是,硼砂毒性较高,摄入过多可引发多器官蓄积性中毒。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硼砂被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除了起泡胶,火漆印章(源于古代的一种封信方式)、“纳米胶吹吹乐”等玩具在线上线下也卖得火热,在中小学学生之间十分流行。

  “好玩的火漆印章,可以锻炼孩子的专注力”“给女儿最好的礼物”……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以“火漆印章”为关键词搜索,出现了许多推荐视频,而在某电商平台以“火漆印章”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商品有上万件。

  记者在一家已卖出超过两万件商品的网店购买了一套火漆印章,收到货后发现里面有蜡烛、蜡粒、金属勺等工具,和之前在线下看到的情况一样,同样没有具体的厂名厂址、成分说明等关键信息。

  按照教程,记者将蜡烛点燃,然后将熔蜡勺放置在蜡烛台上,把彩色火漆蜡粒放到勺中加热。一段时间后,蜡粒融化的同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随后,记者将融化的蜡粒倒在垫板上,用印章头按压就形成了一个火漆印章。

  据了解,火漆印章的蜡粒和普通蜡烛并非同一种物质,其主要成分是松香、松脂和虫胶片,松香在固态时是有毒的,只是毒性较弱,对人体危害不大,当松香遇到高温,从固态转为液态时,会释放含铅等重金属和有害化合物,经过氧化后的松香,所产生的气体中包含焦油和氨气。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火漆印章类产品,并发出消费警示。监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产品加热部位周边温度升高过快,存在烫伤风险;一些火漆印章类产品使用糖果替代火漆蜡,将“可食用”作为卖点,然而这些糖果被打包进火漆印章礼包,没有配套供溯源和查验的标签标识,质量和食品安全性存疑。

  三无产品肆意流通 暴露监管存在漏洞

  “纳米胶吹吹乐”,看上去像一卷胶带,剪下来一段稍稍加热,用吸管一吹就可以吹成创意十足的泡泡。与之相似的,还有“泡泡胶”,外观上形似旅行牙膏,分为多种颜色。

  记者从线上线下分别购买了3款纳米胶和泡泡胶,它们的包装上均未注明产品的材质,其中有两款没有标注生产厂商和生产地址。公开报道显示,如果纳米胶加热时间没有掌控好,同样会释放有毒气体。

  泡泡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由于塑料吹管仅5cm,在吹气过程中一旦松口,泡泡内的气体就会通过吹管“反刍”到口腔中,并伴随着刺激性的味道。

  先前有媒体将3款泡泡胶样品送检,实验结果数据显示,3款泡泡胶样品的挥发物中检出了乙醛、乙酸乙酯等化学成分,这些均属于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记者调查发现,线上线下存在大量“三无”玩具产品,且没有任何安全提醒或提示。

  “那为什么会允许这些商品售卖呢?”多位来自北京、天津的家长在表达担忧的同时,也提出了对玩具标准和监管的质疑。

  在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王毅律师看来,实践中,相关标准仍存在玩具安全标准的涵盖范围不完全、对玩具安全标识的表述规范性不足,对玩具产品标识位置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安全标识无法统一规范等不完善之处。

  “‘三无’产品、含有害物质影响孩子身体健康的产品,能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肆意流通,暴露出监管部门对此类‘网红毒玩具’的监管存在漏洞,部分检测、监管标准已经滞后,不能覆盖‘网红玩具’的原材料、涂层、结构、零件等要素,给‘网红玩具’的不健康、不安全因素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王毅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有毒网红玩具”,往往包装很简单,缺乏产品信息、使用说明、风险提示等。

  设黑名单强化监管 遭受损害依法求偿

  在前不久召开的“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儿童和学生用品领域质量违法案件4371件,涉案货值1978.2万元。今年,检查重点聚焦在“网红玩具”的化学、物理、可燃性危害问题,校园周边商店销售“三无”、警示说明缺失或年龄标识不合理的危险文具产品问题,儿童纺织产品绳带、pH值等安全性指标不合格问题等。

  对于“网红玩具”,如何才能拉高质量底线,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安全?

  北京瀛和(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季彪认为,要建立完备且严格的玩具市场准入制度,玩具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生产,在生产线上就杜绝有害玩具的产生。目前,我国已经明确对在国内销售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六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王毅建议,要积极开展儿童玩具风险监测评估制度,通过收集分析投诉举报、抽检、执法办案以及企业生产等信息,找准儿童玩具市场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增强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的自觉。相关电商平台、市场平台、监管部门依托“黑名单”有的放矢地开展核查或检查,筑牢儿童玩具的安全防线。

  “要培养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广泛宣传3C标志,让消费者选择有3C认证的玩具,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等信息的玩具,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王毅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认为,如果玩具生产者进行了风险提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孩子错误使用玩具导致健康受损,则商家或生产者无需赔偿;如果玩具说明或使用提示中缺少危害与风险提示,对孩子造成的健康伤害经鉴定证明是玩具所致,则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要求生产者或商家进行赔偿。

  “消费者一般只要证明:玩具因用牙咬、皮肤接触、呼吸等方式摄入过量有害物质是损害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玩具上的有害物质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当上述两个要件都成立时,相当性因果关系就成立。”王季彪说,消费者在发生伤害时要有意识地做好相关证据物品的保存,把证据物品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同时,还应该提供购买凭证,医院证明、伤情鉴定等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