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秒读

上海: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记者9日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该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该办法表示,对师生人数众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任2名至5名法治副校长。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兼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