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众聊吧

标价出售明星行程信息 5名高铁站员工被判刑

  事件简述

  8月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近日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八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

  自2019年起,陈某等5人利用高铁站员工等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林某等3人通过向上述5人购买明星信息后,加价对外销售。8人违法所得合计56万余元。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广州日报)

  网友评论

  @Nanite:粉丝的钱真好赚。

  @Chuckix:有人买就有人卖。

  @大师罗莊:真的是“靠山吃山”,不过这系统权限设计太差了。

  @山茶_玫瑰:还有机场,建议严查!

  @大橘为重之:这应该是个产业链吧。

  @天书散落人间成预言:追星经济是一种病态!回归理性,重置朗朗乾坤!

  @厚德载物:物业公司把业主电话卖给装修公司,这咋判?

  @馨情美好:没有盈利的透露也是侵权犯罪。

  @就真的很酷盖:扩散!各行各业都有职业操守问题,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必须严惩才能更好地防范。

  @Siliconemonsterugly:请维护普通公民信息安全。

  小编说两句

  明星虽是公众人物,但其行程等“隐秘的角落”已是他们的隐私,并不在娱乐消费的范围内。可明星相关的事物太“值钱”了,于是便给了一些唯利是图的人可乘之机,甚至已经慢慢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任何人的信息都不能沦为他人获利的工具,要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也要多方联合,携手发力,共同打击个人信息的倒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