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普遍现象,尤其在我国呈现出规模大、速度快、程度深的特点,导致我国的高龄老人、孤寡老人面临着更严峻的养老问题。
于女士(化名)年轻时和丈夫选择了“丁克”,本以为俩人能够互相扶持到老,却不料丈夫在几年前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现于女士孤身一人,虽名下有不少资产,吃穿不愁,但随着她的年龄越来越大,生活中有不少琐事都需要她的外甥小陈帮忙照料。因此,于女士想要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小陈,但又隐隐担心,人心易变,小陈日后是否会怠于照顾自己。
经四处打听,于女士听说位于北大街柯兰公寓的江南遗嘱库聘请了公益律师可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于是她来到这里找到了遗嘱库的公益律师。律师耐心聆听了她的情况后,为她支了一招:于女士可以与小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小陈负责于女士的生养死葬,待于女士百年后,小陈有权接受于女士的遗赠,取得其遗产;同时,于女士还可以委托江南遗嘱库对小陈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定期走访、突击检查、邻居访谈等形式确保于女士不管在何时何种情况下都能得到良好的照顾。
我国《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老人不仅可以与自家子侄后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照顾自己的邻居、朋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甚至可以与自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规定赋予了老人多种多样的选择权。而且,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较之遗嘱或法定继承更为优先,这无疑也是对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一层有力保障,因此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会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
江南遗嘱库是我市唯一一家专业遗嘱服务机构,目前对我市80岁以上的老人均提供免费的遗嘱咨询和订立服务,也可以代为起草并监督执行遗赠抚养协议。 (徐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