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表示,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对长租房有着很强烈的需求,部分有房子的人也有租赁需求。一家提供长租房服务的机构也发现,原来租客是20多岁的年轻人会比较多,现在30岁以上的人数也显著增加。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类似“你能接受30岁还在租房吗”的话题,吸引不少年轻网友参与讨论。实际上,正如专家分析所言,在部分高房价的大城市,租房早已不是20多岁、刚刚毕业几年的年轻人的过渡性生活方式。许多三四十岁、被视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人,并没有住进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子,而是长期租房居住。
原因当然有很多,最简单的一个答案就是“买不起”。不过,笔者通过调研身边一些仍在租房的30岁以上人士,发现“买不起”不足以概括一切。其中,有人尽管拥有一定积蓄,存款足以支付购房首付,但因为不想承担长期贷款压力,并没有出手买房。也有人可能已经拥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但出于就近上班、子女上学方便等理由,还是选择租房居住。
因此,对一部分年轻人而言,他们选择长期租房并不完全是被动选择。尤其在一些生活在大城市的年轻人眼里,买房在“人生大事”里的优先级排序,也悄然发生着变化,让位于“生活自由”“不想承受太大负担”“把积蓄用于其他方面投资”等其他选项。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主流租房群体年龄区间的延展,要求市场不能只是提供短期的、过渡性的租房服务。一部分人在选择租房时,考虑的不仅是一两年,而可能是未来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更好地满足这部分人群的租房需求,不仅有利于租房市场稳定与长远的发展,也对整体上解决社会住房供给有着重要意义。
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租房者的选择权也明显提升了,尤其是其中打算长期租房的人,选择一套房可能更加谨慎,考虑的问题更多。不管是提供长租房服务的企业,还是出租自有住房的房东,都应当认识到市场的变化,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比如,以往常常受到租房群体吐槽的“房子住到一半被房东赶走”的问题,理应在今后的租房市场得到更严格治理。出租方和租户在商业关系上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必须遵循契约精神,如果一间房连合同规定的租期都无法保证,那么以后谁还会考虑租住?对此,提供长租房服务的企业应当扮演好监督角色,保证租户利益不受侵犯。
租房区别于其他租赁服务的一点,在于它不仅要提供让租住者居住的房屋实体,也应提供租住期间的基本服务。出租房内的设备坏了谁来修、怎么修,用水用电收费是否合理,租房安全是否有保障,这些租房过程中的服务细节都很重要。如果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以后,便只等着收取租金,对租户的服务需求放任不管,便会恶化租住体验。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只要获得居住房屋的方式合法合规,都应当享有同等的居住体验。随着长期租房日益被社会接受,既给租房市场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机遇,也给租房服务提升品质提出更高要求。也只有做好了长期租房的服务,社会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才能得到满足,年轻人“住有所居”的理想才能更好地化为现实。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