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江阴获悉,用“金箔”饰蛋糕,江阴一商家近日被起诉要求十倍赔偿。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在市场上出现,成为消费噱头,殊不知,在食品中添加金箔没有任何营养价值,还属于违法行为。近日,江阴一家蛋糕店就因为用“金箔”装饰蛋糕,被起诉要求十倍赔偿。
原告王某于2023年2月在江阴市某蛋糕店购买了生日蛋糕,收货后发现蛋糕表面撒有金箔,而金箔不可食用,王某遂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购物款并主张十倍赔偿。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案蛋糕店采用非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案件审理中,法官向当事人详细阐明制售含金箔食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蛋糕店主直接履行付款义务,王某撤回起诉。
食品安全无小事。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商家如果为了给食品“镀金”而将其用于生产经营,不仅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江阴法院在此提醒食品经营商家,不要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哪怕是消费者提出的要求,也要跟消费者讲清利害关系,主动拒绝消费者的不当要求。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生活中要尽可能避免跟风食用有风险的食品,如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箔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质,应立即停止食用。(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