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跨境参与“杀猪盘”

9名缅北回流被告人被判刑

  本报讯 (晚报记者 晓城 宋超)昨日,杨某等9名缅北回流人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江阴法院对9名缅北回流的被告人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江阴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以来,黄某先后在缅甸勐波洪门大厦、五金建材城等地租赁办公室后成立电信诈骗公司,纠集陈某、林某及本案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9人加入,采用“杀猪盘”的方式骗取中国境内公民钱财。

  该诈骗公司自上而下分为老板、总监、代理、组长和业务员,另有财务、客服和后勤等人员。老板对公司的整体运作进行管理。业务员负责通过抖音、伊对、陌陌等社交软件寻找被害人,通过聊天、谈恋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为代理和组长进行进一步诱骗转账做准备工作。客服负责配合代理在公司的虚假赌博平台回复被害人提出的问题,诱导被害人转账。财务负责将公司骗到的钱进行洗白后转为虚拟货币或者现金进行发放。后勤负责购买抖音、陌陌等社交软件账号、微信账号、手机卡、手机、解封微信等工作。黄某组建的该犯罪团伙中其他成员,仅针对江阴的被害人梅某就骗取了140余万元。

  本案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9人在2020年期间,通过熟人介绍等各种渠道了解到缅甸诈骗公司,为了赚取所谓的“高额工资”,明知是从事诈骗行为也铤而走险,想尽办法偷渡到缅甸,成为上述公司的业务员,并通过聊天、谈恋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然后将被害人资料交由组长、代理进行下一步的诱骗转账。由于业务员的“提成”较低,还得支付住宿、餐饮等费用,与想象中的“高薪”生活相去甚远,更何况“业绩”不好时,还得被上级打骂,杨某等人萌生了逃离诈骗集团的想法。2021年前后,杨某等9人分别通过爬山、看病、躲玉米地或者赔付钱款等方式逃离,偷渡回国。9人在诈骗公司的“工作时长”为11个月至4个月不等。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等9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名被告人均为从犯,系犯罪未遂。结合各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对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

  讲述

  不堪回首的日子

  2020年5月的一天,杨某的亲戚介绍其去缅甸打工,还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已经在缅甸打工赚了大钱的“蚊子”。“听说去缅甸可以赚大钱,而且不需要我出任何费用,我就同意了,正好当时我也缺钱,很想去缅甸赚一笔。”怀着出国赚大钱的梦想,第二天杨某就拿着“蚊子”买的机票赶到了云南机场。当天深夜,一个开摩托车的男子接上了杨某,在开了很长的一段路程后,杨某到达了一条小河旁,河里有皮划艇,艇上还有五六个和杨某一样的人,对方把他们送过了河,过河后他们就到了缅甸。在原地休息了半个多小时后,开过来一辆面包车将杨某他们接走了。在行驶了三四个小时后,杨某被单独送到了勐波洪门大厦附近的赌场,一名男子出来接上杨某后,将他带到了附近的宿舍楼。

  “蚊子”对杨某进行了培训,让杨某按照电脑上的电子话术本上的内容,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单身高富帅,然后在社交软件找单身有钱的女性聊天,假装和对方谈恋爱,骗取对方信任后,将公司做的诈骗软件推荐给对方下载。通过话术引诱对方充钱,对方有兴趣后,就把手机上交给自己的组长去聊,进而诈骗。

  “接受培训后,我就知道这是‘杀猪盘’诈骗。”杨某告诉记者,“蚊子”告诉他,公司的底薪每个月是5000元,提成是诈骗金额的20个点。“我当时想聊天是很简单的事,想赚点钱,我就想做下去的。”杨某在这家诈骗公司做诈骗做了两三个月,一直是底层的业务员。

  公司有规定,必须干满一定时间才可以离开,否则要赔钱,吃住、路费都要结清。“我在公司只拿到过5000元的底薪,剩余的钱抵掉每天的开销。”谈及在那边的日子,杨某悔恨不已,他说在缅甸自己就像工具一样,而且所谓的“高薪”压根就是骗局。杨某在诈骗公司工作了半年后,家人凑钱缴纳了几万元的费用后,公司同意让杨某离开了。

  荒唐的是,杨某对于自己诈骗了多少金额也是一无所知。“我们每天有任务,如果没有完成的话,会让我们加班甚至体罚。”杨某表示。

  杨某和其他被告都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后悔和自责,他们不仅伤害了很多无辜的人,而且钱没挣到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劝诫大家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境外“高薪”招聘,不要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