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北京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家里的摄像头清楚地拍到男友往她的水杯里投放两种药——“一种3片,一种6片,正好对应的是米索前列醇片3片银色包装、米非司酮片6片金色包装,造成我这个时间段流产了。”
■“他说不想要,说趁早吃药流了吧”
34岁的王女士是河北人,租住在北京顺义,一年多前结识北京中关村某医院泌尿科的一位医生,很快确定恋爱关系。
“2021年10月,我俩在相亲网站上认识,11月开始谈恋爱,他是1992年出生的黑龙江人,是学医的,我们谈了一年半。”
王女士表示,她可以证明男友不想要孩子,“今年5月14日,我发现怀孕,他说不想要小孩,说趁早吃药流了吧,我不愿意,我岁数不小了,我今年34岁,比他大3岁呢。”
王女士说:“我俩不在一块住,周末才见面。5月16日,他说来我家里面谈,我不想他来。5月17日,我邻居送我过去找他去聊,他说在医院不方便,就去了便利店,他买了一杯水,我买了一瓶可乐,谈不拢,中间他多次帮我拿过可乐。”
王女士回忆称,“5月18日中午,他给我打微信语音电话问我怎么了,我说什么怎么了,他说我给你可乐里下药了,看你流血没。他挂了电话给我发了恐怖图片,说生个畸形儿,我当时很生气,以为他是恶作剧。”
王女士说:“我当时跟同事正在吃饭,比较嘈杂,我按的是外放接听电话,我同事就听见了,我同事还拿过电话让他有事好好说。”这位同事就王女士被男友下药流产一事出具了书面证言。
■视频曝光:男友投放药物
王女士称,两天后发生的事情让她细思极恐。“5月20日下午,他来我家说陪我。下午5点去商超吃饭回来,我感觉特别困,我平常作息是晚上十一二点,但当晚10点困到不行就上床睡觉,这期间可能吃饭的时候他给我下了安眠药。”
王女士租住屋内的摄像头视频显示,5月20日晚22点20分,男友坐在客厅沙发上从裤兜里拿出两种药,将电视按了暂停,认真地看说明书,随后将药放进透明玻璃杯中,摇晃搅拌,然后接水,还用一根筷子搅匀,举杯查看颜色。
22点32分,其用塑料吸管扎开纸盒包装的西梅汁饮料,两次把玻璃杯中沉淀的药渣放进饮料,并用吸管搅拌。
■孕妈不知情喝下水和饮料
王女士称,之后,男友将药水端进卧室,问她要不要喝水。
“他拿着水杯进我卧室,把水倒进不锈钢保温杯里,还加了水,他换了杯子是因为玻璃杯是透明的,能看见里面水是浑浊的。这个药是白色的,没有苦味。”
“他把我叫醒,说起来喝点水吧,我当时没多想,就把水喝了。第二天早晨,我发现保温杯里怎么这么浑浊,就把剩下的水倒进透明的水杯里。我看到有盒西梅汁饮料打开了,就把西梅汁给喝了,西梅汁味道重,本身这个药没有味道,也没觉得异常。”
视频显示,5月21日上午10点29分20秒,王女士收拾屋子,喝了好几口西梅汁。
■腹痛见红发现流产
“21日,他提出骑小电动车出去吃饭,他骑车带着我,一路上故意遇到坑就颠我,晚上七八点吃完饭,坐小电动车又颠着回家。”
当晚,当王女士出现腹痛,就见红了。“我出血量特别大,我都不敢动,意识到是流产,我坐在沙发上查看室内摄像头拍下的视频,才看到5月20日晚他下药的那些动作。”
“我打微信电话问他,他一开始不承认,我说我报警,他才说他第一次下的是安眠药。我说你再说,他说下的是避孕药。我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他才两次承认是打胎药。我有录音,但他之后就又不承认了。”
王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5月21日晚23点41分,王女士联系男友询问下药一事,53分9秒,男友亲口承认是“打胎药、打胎药。”
■“我当时比较傻,没及时报警”
王女士称,当时没想到报警,毕竟谈了一年半了,她于心不忍。
“他给我发了道歉微信,他母亲给我打电话就把我拖住了,说再给他个机会,再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5月22日晚,他父母来北京跟我谈,说让我先做检查,抽血查B超,确定是宫内孕流产。男方家人说不要报警,可以考虑结婚,他说要和父母商量婚前协议,作为给我的补偿也好。”
王女士称,从此再没下文,这份协议双方并没有签字落实。“事发后我也说过,不要彩礼了,领证结婚就可以,他们家就是拖,一直在回避,甚至最后都不承认有这个事。”
王女士表示,目前双方关系恶化,“他说不想要孩子,不想结婚。”
“我当时比较傻,没有及时报警,后来我问法医和妇科医生,说这种药本身是一种激素,男女体内都含有,在我服药那几个小时内,这个激素含量是最高的,在我没流产之前去检查,有可能查出来,一旦流产了,就查不出来了。”
■“医院称这是个人事情,让我报警”
王女士表示,她向医院反映过,“医院称这是个人行为,医院不做处理,让我报警,警方需要医院配合,医院就配合。”
王女士也向北京市卫健委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卫健委受理医患纠纷,对于下药问题,需要警方调查处理。
无奈,王女士只能报案处理。“10月7日,我报了警。”王女士向警方提供了视频、医院诊断。
王女士透露:“10月8日,民警把他叫到派出所,让我们面谈。他当着民警面,说他下的是避孕药,药是他在他们医院对面的药房用现金买的。”
■当事人挂断电话
10月16日,记者联系上北京中关村某医院的涉事医生。
记者询问其是否有投药行为,对方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打,其手机设置了呼叫转移。截至记者发稿,对方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
10月16日上午,记者联系北京中关村某医院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第一次听说这个情况,还不太清楚,我们得了解一下,核实一下。”
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先核实一下,到时候给回电话。”但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医院的官方回复。
16日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到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她前往医院核实情况,“医院说,他们接到北京市卫健委转来的我的举报投诉,想和我面谈。”
王女士坦言:“这件事情曝光,对我也有影响,我都认了,我都能接受,我不想忍气吞声,我坚持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律师: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受访认为,男友向警方供述,给王女士投放的是避孕药,这显然不合乎常理,“王女士已经怀孕了,再吃避孕药会有何作用?因王女士未及时报警,未及时收集导致流产的药物的原始证据,导致目前证据有所欠缺。”
赵良善表示,如通过监控能够证明男友投放的就是堕胎药,那么男友能否构成犯罪,还需对王女士的身体受到的伤害程度予以法医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男友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赵良善指出,如鉴定为轻微伤,王女士男友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对男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