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孙卓被拐案”再次冲上深圳本地热搜榜第一位。记者了解到,孙海洋在其社交平台上透露,他收到了检察院发出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
孙海洋表示,他理解司法判决结果,但不会放弃,未来还将和各界人士一起继续努力,呼吁取消拐骗罪,拐骗和拐卖应当同罪。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24日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对孙某、符某某申请刑事抗诉的情况说明》,备受关注的孙卓被拐案抗诉被驳回。
其中提到,2023年10月13日,由本院提起公诉的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2023年10月18日,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向本院提交《刑事抗诉申请书》,申请提出抗诉。经依法审查,该案事实、证据均经控辩双方当庭质证并经法庭查证属实,拐骗儿童罪的最高法定刑罚为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未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本院认定该案不符合刑事抗诉的法定事由,已于2023年10月23日依法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并将相关答复文书送达申请人。
“孙卓被拐案”于10月13日下午3时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央广网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