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秒读

江苏大力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18周岁以上自然人信用记录和共享使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广泛开展守信激励方面,实施“信用+”工程,在多领域打造信用惠民场景。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和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和政策支持。深化税银合作,创新提供更多信用类金融产品。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在公共交通、购物、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

  对有失信行为的个人,各地各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投资融资、政策扶持、考核表彰、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被招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被推荐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惩戒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推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公示。(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