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众聊吧

演员周海媚离世,一医院工作人员因泄露其病例被行拘

病人隐私岂能变成“吃瓜素材”?

  (新华社)

  事件简述

  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发声明确认,周海媚于12月11日因病去世,年仅57岁。

  13日,一份疑似周海媚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热传,详细记载了周海媚在北京顺义区某医院的就医信息,当天,涉事医院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了该份病历的真实性。此事迅速引发热议。13日,卫健部门介入调查。

  12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官方微博通报:近日,顺义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岁)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顺义公安分局已将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大河报)

  网友评论

  @debug:抓得好,任何人的就医信息都是隐私!

  @Hzh:没有一点职业道德!周海媚首先是他的病人,其次是女明星。

  @HL:对逝者的不尊重!对家人的二次伤害!包括喜欢她的我们!

  @梨啊说要去找食:且不说泄露他人隐私触犯法律。用别人的痛苦和生命来作为炫耀的资本,真是缺大德了!

  @一溪云海:知道别人的病情有啥嘚瑟的,自己家的事咋没到处宣扬?

  @红玲珑1106:炫耀这个行为,这人真的像是未成年……唉,一时的炫耀,一辈子的悔恨!

  @济南牙医蔡金智:医务人员包括医院工作的非临床医生都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ZONE_筑十六:自毁前程啊!

  @new雨后阳光:我就说肯定是内部泄露了,看来医院就算不加强保密意识的培训,也得加大力度重申职业操守的底线了。

  @兔头学姐张铁根:明星隐私产业链极其庞大,从医院、航空、住宿、物业等等,购买信息用作报道,抢首发、拼流量。去闲鱼搜一下就知道了,饭圈购买偶像信息,翻明星垃圾桶售卖物件,这一块内容一直没有得到法律监管,滋生了很多违法行为。

  小编说两句

  明星艺人是公众人物,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隐私权。更何况,病历这种特殊文本,对任何病人来说都是“私家重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翻阅,更别说在网络上泄露、传播了。周海媚猝然离世就遭遇病历泄露,这种行为必然惹众怒。警方通报中提到,当事人符某某是“出于炫耀目的”。这究竟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是炫耀自己毫无道德底线,还是炫耀自己没有职业操守?病人的病情绝不是谈资,医院是治愈、帮助和安慰人的场所,不能成为“吃瓜群众”的“瓜田”。目前没有透露符某某是否是医务人员,他何以如此轻易地接触到病历,但无论如何,说明涉事医院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院方也需查漏补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